润禾材料AG九游会(300727):润禾材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12-30 17:57:07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润禾材料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润禾材料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润禾材料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润禾材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润禾材料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2360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1号《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9,2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92.3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2,35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24,167.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525,832.57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8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公司累计已投入募投资金项目22,764.2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45.75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润禾)、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润禾)、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禾材料))、保荐机构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4,265.13
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65.13万元。该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710号)。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852万元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027.1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年11月2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2.77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45.75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尚未结算完毕,预计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款项。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与承诺的累计收益对比说明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于2025年6月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运营尚未满1年,因此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于2025年9月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运营尚未满1年,因此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2: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以及已置换前期投入金额;注3: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582.42万元。
注4:“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已于2025年9月结项,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中严控成本,通过
注5:“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已于2025年6月结项,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柴寅初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附件2:
注2: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于2025年6月结项,产线建设完成后需逐步调试,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已做年化处理;
注3:根据可研报告测算,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建成达产后,年税后利润为5,975.83万元,其中第1年投产期税后利润4,159.40万元。由于
该项目于2025年9月结项,2025年1-11月的实际效益为2025年10-11月的净利润。该项目结项后运营尚未满1年,因此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4:根据可研报告测算,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税后利润为838.18万元,其中第1年投产期税后利润476.46万元。由于该项目
于2025年6月结项,2025年1-11月的实际效益为2025年7-11月的净利润。该项目结项后运营尚未满1年,因此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5: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柴寅初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