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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赛生物(688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AG九游会-国际官方网站

凯赛生物(688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18 12:05:28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股东凭登记时领取的股东证进入会场,股东中途离开会场,需凭股东证再次进入会场。会议结束后,请将股东证及会议文件夹交还给工作人员。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现场问答总体时间不超过30分钟,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

  六、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静音。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公开媒体。

  七、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如股东行为妨碍股东大会召开或扰乱股东大会秩序,本公司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以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八、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五、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的9:15-15:00。

  (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七)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八)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吕发钦先生、吴向阳女士、张冰先生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对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编制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编制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决算后,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961,919.1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5,528,169.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359,496,713.0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341,1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579,451.6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28,915,994.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316,495,446.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4.7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基于2024年度及历年已经发生需要延续的工作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现将2025年度财务预算向各位汇报如下:

  1.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编制而成。

  根据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保持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稳步增长。

  重点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预测,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拟定参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5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为: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为其所担任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为董事任职增加额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含税)。若董事所在工作单位有特殊规定不允许收取报酬的,尊重其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为: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为其所担任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为监事任职增加额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科学决策,推进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791.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9.91%,实现营业利润55,156.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96.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3.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473.05万元,同比上升51.60%。

  2024年,公司在既定的战略指引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积极开发下游应用,拓展市场;完善产业布局,搭建产业生态;优化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业务在诸多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绩,实现了质量与收益的双重提升。

  2024年,公司长链二元酸产品在保持全球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利用技术和产品的不断进步,拓宽市场销路,系列产品年度销量创历史新高。生物法癸二酸正在成为以生物法取代化学法的又一个典型案例。新产品生物基哌啶已于2024年底顺利投产并开始形成销售,为下游客户带来了生物法产品的全新选择;生物基聚酰胺改性及其连续纤维复合材料(Bio-PPACFRT)的成型工艺、产品开发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在新能源、物流等场景中开始获得商业化订单。

  公司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在股东层面引入招商局集团的方案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准。截止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变更为上海曜修,CIB和招商局集团向上海曜修的注资已经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经完成,公司以此引入59.15亿元资金用于业务发展,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体系基于生物基新材料的合作也已经全面展开。2024年5月,公司与合肥市政府、招商创科集团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产业政策引导、应用场景打造、生物制造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在打造合成生物材料产业集群。截至目前,招商凯赛(合肥)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已注册设立,项目建设正在加速进行。招商凯赛合肥项目的落地,意味着凯赛系列生物基材料单体—树脂—复材—应用制品的产业链生态的搭建落地,后续可在全国范围内参照推广落地。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凯赛生物将同招商局集团深度协同,双方致力于将系列生物基聚酰胺及其复合材料打造成为双碳时代的生物基基石材料。

  公司将始终秉持“持续创新、求真务实”的价值观,通过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以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共12项议案;

  3.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报告的议案》;

  4.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共7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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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共6项议案;

  6.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共8项议案;

  7.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9.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创科生物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1.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集1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各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发挥各自专业领域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持续发展。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2024年度共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71份临时公告的对外发布工作。公司连续两年(2022-2023年度、2023-2024年度)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A级评价。

  2024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求维护与投资者之间顺畅的沟通和对话,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海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共5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90则,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亮点;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接待各类投资机构;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报告期内回复投资者各类提问43则。公司秉持着充分、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高效低耗原则,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健康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2024年,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与调整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报告的议案

  (四)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六)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与创科生物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各项费用提取合理,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线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作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5月与合肥市政府、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科”)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产业政策引导、应用场景打造、生物制造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打造合成生物材料产业集群。根据战略协议的合作安排,为更好地推动系列生物基聚酰胺复合材料的产业化落地,三方将合作设立相关主体,从事生物基聚酰胺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2024年12月公司与创科生物(招商创科全资子公司)、上海曜建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曜酰,用于投资设立从事生物基聚酰胺复合材料业务的相关主体。

  鉴于上海曜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IUCAILIU(刘修才)家庭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生物制造产业,打造绿色新质生产力,助力新型工业化绿色发展,其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拟与创科生物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议案要求:

  1.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41.59元/股。

  2.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需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9.765万股,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066万股。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651万股。

  3.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56.45元/股。

  4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6.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7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5.72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不符合归属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归属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需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57.155万股,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12.726万股。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3.996万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股权激励的管理办法要求,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范围内,监督和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范围包括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Cathay(HK)BiomaterialCo.Ltd、CIBTAMERICAINC、CathayIndustrialBiotech(UK)Limited、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合成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浩然(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赛禾聚生物有限公司、安徽禾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合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期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凭借精准可持续的市 场策略,开拓长链二元酸市场并取得积极成效, 其中新产品癸二酸产能放量显著,因此,长链 二元酸销售量,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 带动营业收入增长

  主要系公司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职工薪酬、 销售包装费、仓储费等销售费用投入随收入上 涨而上涨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2号)(注册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37,911,755股已于202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因公司定向增发A股股票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3,378,039元变更为人民币721,289,794元。本次向特定对象上海曜修发行结束后,双方持续深化合作,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提名邓伟栋先生、卢奕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同意聘任曾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凯赛生物和招商局集团将携手共进,发挥各自优势,在交通物流、建筑地产、新能源、高端制造、金融服务、人员及技术交流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致力于将系列生物基聚酰胺及其复合材料开发成为双碳时代的生物基基石材料,打造绿色新质生产力,助力新型工业化绿色发展。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961,919.1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5,528,169.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359,496,713.0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341,1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579,451.6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28,915,994.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316,495,446.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4.7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4年8月16日,公司完成了该次回购。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1,474股,占公司总股本583,378,039股的比例为0.11%。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33,667.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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